在众多采购方式中,有一种让人感觉陌生又熟悉的方式叫“跟单采购”,看似简单的跟单采购,应该如何操作呢?今天让我们正式认识一下它。
1、“跟单采购”源自哪里?
答:《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》(厦门市政府令第137号)第二十条。所以目前“跟单采购”只适用于厦门本地的采购,外地的要从其当地的相关规定。
2、“跟单采购”适用对象
答:厦门市各级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。
3、“跟单采购”适合什么类型的项目?
答:货物类项目。服务类、工程类项目不适用。
4、采用“跟单采购”的采购金额上限是多少?
答: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(目前标准是200万元)的项目才能适用跟单采购。
5、采用“跟单采购”的时限多长?
答:中标(成交)公告发布后的3个月内
6、使用“跟单采购”需要什么审批手续吗?
答: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需要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。
7、跟单采购价格如何确定?
答:价格不高于3个月期限内相同产品的本市政府采购中标价、成交价下调后的价格即可。
8、可以向哪家供应商跟单采购产品?
答:可以向任何能提供相同产品的供应商进行采购。不一定要向所跟项目的中标(成交)人采购。